风觉鸟占

风觉鸟占者,谓见风而觉,见鸟而占也。然非风鸟二占,而谓风觉鸟占也。凡卦之寓物者,皆谓风觉鸟占。如“易数”总谓之“观梅之数”也。

风觉占

风觉占者,谓其见风而觉也,见鸟而占也。凡见风起而欲占之,便看风从何方而来,以之起卦,又须审其时,察其色,以推其声势,然后可以断其吉凶。风从何方来者,如风从南方来者,为家人(南方属离火,合得风火家人卦);东来者,为益卦之类。审其时者,春为发生各畅之风,夏为长养之风,秋为肃杀,冬为凛冽之类。察其色者,带埃烟云气,可见其色。黄者,祥瑞之气;青者,半凶半吉;白主刃;气黑昏者凶;赤色者灾; 红紫者吉。辨其声势者,其风声如阵马主斗争,如被涛者有惊险,如悲咽者有忧虞,如奏乐者有喜事,如喧呼者主闹哄,如烈焰者有为警,其声洋洋而来,徐徐而去者,吉庆之兆也。

鸟占

鸟占者,见鸟可占也。凡见鸟群,数其只数,看其方所,听其声音,辨其羽毛,皆可起数。又须审其名义,察其噪鸣,取其吉凶。见鸟而占,数其只数者,如一只属乾,二只属兑,三只属离。看其方向所者,即离南坎北之数。听其声音者,如鸟叫一声属乾,二声属兑,三声离之类,皆可起卦,听其声音者,夫鸣叫之喧啾者,主口舌;鸣叫悲咽者,主忧愁;鸣叫嘹亮者,主吉庆。此取断吉凶之声音也。察其名义者,如鸦报灾,鹊报喜,鸾鹤为祥瑞,鹗鹏为妖孽之类是也。

听声音占

声音者,如静室无所见,但与耳中所闻起卦,或数其数,验其方所,或辨其物声,详其所属,皆可起卦。察其悲喜,助断吉凶。数其数目者,如一声属乾,二声属兑;验其方所者,离南坎北之类是也。如人语声及动物鸣叫之声,声自口出者,属兑;而静物扣击,属震,鼓拍槌敲,板木之声是也。金声属乾,钟声钲铎之声是也;火声属离,烈焰爆竹等声是也;土声属坤,筑基、杵垣、坡崩、山裂是也。此辨其物声,详其所属也。察其悲喜,助断吉凶者,如闻人语笑声,又说吉语娱笑者,有喜也;人悲泣声与怨声、愁语及骂詈、穷叹等声,不吉也。

形物占

形物占者,凡见物形可以起卦。如物之圆者属乾,刚者属兑,方者属坤,柔者属巽,仰者属震,覆者属艮,长者属巽,中刚外柔者属坎,内柔外刚者属离,干燥枯槁者属离,有文采者亦属离。用障碍之势,物之破者属兑。

颜色占

凡占色之青色属震;红紫赤者属离;黄色属坤;白色者属兑;黑色者属坎之类是也。

海按:其实所谓风觉鸟占法,皆为古之风角、逢占遗法。实际上所谓卦占法,不离四种,即:“筮法卦、积算卦、金钱卦、端法卦”此四种方法中,筮法卦、积算卦两种方法,为“时”占法门,而后两种起卦法是“方”占法门。“时”占法“重数重理”,“方”占法“重象重兆”。所以梅花讲,先天卦不用易辞,而后天卦重象重兆,所以兼用卦辞。而梅花中吸取了这几种占法的精华而成,筮法卦用大衍数成卦,而积算法与皇极元会运世脱不了关系,此两种方法虽然在梅花占中没有出现,但实际上梅花中的年月日时起卦法,各种取数成占的方法,就是积算法和筮法卦的变化法。

金钱卦与端法起卦,是以方、兆为原则的起卦方法,其实际已经脱离开了“大衍筮法”与“积算法”以数起卦的原则,是属于“方”占法的法门,在“端法”与“金钱卦卜”这两种方式中,“端法”起卦还保留着一部分占数的原则,而“金钱卦”则完全用兆,取因问而用感直接切入象中成卦,因此,从发展的角度来衡量这四种方式,按其起源与时间的先后,可以排列为“大衍筮法——积算法——端法——金钱卦”这四种方法。

现今流传的梅花易数,其最普遍的传本全名为《新订邵康节先生观梅拆字数全书》,这本书,实际上是由三种不同的数术组合而成的,其一是以易象法构成,其二是风觉鸟占法,即《三要灵应篇》等所代表的外应占法构成,其三是“测字术”。梅花易就是通过对这三种数术组合的互补和相互参照,来达到非常精准的程度。

八卦所属内外动静之图

乾:玄黄、大赤色、金玉、宝珠、镜、狮、圆物、木果、贵物、冠、象、马、天鹅、刚物。

坎:水带子、带核之物、豕、鱼、弓轮、水具、水中之物、盐、酒、黑色。

艮:土石、黄色、虎、狗、土中之物、瓜果、百禽、鼠、黔啄之物。

震:竹木、青绿碧色、龙、蛇、萑苇、竹木乐器、草、蕃鲜之物。

巽:木、蛇、长物、青碧绿色、山木之禽鸟、香、鸡、直物、竹木之器、工巧之器。

离:火、文书、干戈、雉、龟、蟹、槁木、甲胄、螺、蚌、鳖、物赤色。

坤:土、万物、五谷、柔物、丝棉、百禽、牛、布帛、舆、金、瓦器、黄色。

兑:金刃、金器、乐器、泽中之物、白色、有口缺之物、羊。

八卦万物类占

乾卦:一、金

乾为天、天风姤、天山遯、天地否、风地观、山地剥、火地晋、火天大有。

天时:天、冰、雹、霰。

地理:西北方、京都、大郡、形胜之地、高亢之所。

人物:君父、大人、老人、长者、宦官、名人、公门人。

人事:刚健勇武、果决、多动少静、高上下屈。

身体:首、骨、肺。

时序:秋、九十月之交、戌亥年月日时、五金年月日时。

动物:马、天鹅、狮、象。

静物:金玉、宝珠、圆物、木果、刚物、冠、镜。

屋舍:公府、楼台、高堂、大厦、驿舍、西北向之居。

家宅:秋占宅兴隆、夏占有祸、冬占冷落、春占吉利。

婚姻:贵官之眷、有声名之家、秋占宜成、冬夏占不利。

饮食:马肉、珍味、多骨、肝肺、干肉、木果、诸物之首、圆物、辛辣之物。

生产:易生、秋占生贵子、夏占有损、坐宜向西北。

求名:有名、宜随朝内任、刑官、武职、掌权、宜向西北之任、天使、驿官。

谋望:有成、利公门、宜动中有财、夏占不成、冬占多谋少遂。

交易:宜金玉、宝珠、贵货、易成、夏占不利。

求利:有财、金玉之利、公门中得财、秋占大利、夏占损财、冬占无财。

出行:利于出行、宜入京师、利西北之行、夏占不利。

谒见:利见大人、有德行之人、宜见官贵、可见。

疾病:头面之疾、肺疾、筋骨疾、上焦病、夏占不安。

官讼:健讼、有贵人助、秋占得胜、夏占失理。

坟墓:宜向西北、宜乾山气脉、宜天穴、宜高、秋占出贵、夏占大凶。

方道:西北。

五色:大赤色、玄色。

姓字:带金傍者、商音、行一四九。

数目:一、四、九。

五味:辛、辣。

坤卦:八、土

坤为地、地雷复、地泽临、地天泰、雷天大壮、泽天夬、水天需、水地比。

天时:云阴、雾气。

地理:田野、乡里、平地、西南方。

人物:老母、后母、农夫、乡人、众人、大腹人。

人事:吝啬、柔顺、懦弱、众多。

身体:腹、脾、胃、肉。

时序:辰戌丑未月、未申年月日时、八五十月日。

静物:方物、柔物、布帛、丝绵、五谷、舆、斧、瓦器。

动物:牛、百兽、为牝马。

屋舍:西南向、村居、田舍、短屋、土阶、仓库。

家宅:安稳、多阴气、春占宅舍不安。

饮食:牛肉、土中之物、甘味、野味、五谷之味、芋笋之物、腹脏之物。

婚姻:利于婚姻、宜税产之家、乡村之家、或寡妇之家、春占不利。

生产:易产、春占难产、有损或不利于母、宜坐西南方。

求名:有名、宜西南方、或教官、农官守土之职、春占虚名。

交易:宜利交易、宜田土交易、宜五谷利、贱货、重物、布帛、静中有财、春占不利。

求利:有利、宜土中之利、贱货重物之利、静中得财、春占无财、多中取利。

谋望:利求谋、邻里求谋、静中求谋、春占少遂、或谋于妇人。

出行:可行、宜西南行、宜往乡里行、宜陆行、春占不宜行。

谒见:可见、利见乡人、宜见亲朋或阴人、春不宜见。

疾病:腹疾、脾胃之病、饮食停伤、谷食不化。

官讼:理顺、得众情、讼当解散。

姓字:宫音、带土姓人、行位八五十。

数目:八、五、十。

方道:西南。

五味:甘。

五色:黄、黑。

震卦:四、木

震为雷、雷地豫、雷水解、雷风恒、地风升、水风井、泽风大过、泽雷随。

天时:雷。

地理:东方、树木、闹市、大途、竹林、草木茂盛之所。

身体:足、肝、发、声音。

人物:长男。

人事:起动、怒、虚惊、鼓噪、多动、少静。

时序:春三月、卯年月日时、四三八月日。

静物:木竹、萑苇、乐器(属竹木者)、花草繁鲜之物。

动物:龙、蛇。

屋舍:东向之居、山木之处、楼阁。

家宅:宅中不时有虚惊、春占吉、秋占不利。

饮食:蹄、肉、山林野味、鲜肉、果酸味、菜蔬。

婚姻:可有成、声名之家、利长男之婚、秋占不宜婚。

求利:山林竹木之财、宜东方求财、动处求财、或山林竹木茶货之利。

求名:有名、宜东方之任、施号发令之职、掌刑狱之官、有茶竹木税课之任、或闹市司货之职。

生产:虚惊、胎动不安、头胎必生男、生宜东向、秋占必有损。

疾病:足疾、肝经之疾、惊怖不安。

谋望:可望、可求、宜动中谋、秋占不遂。

交易:利于成交、秋占难成、山林木竹茶货之利。

官讼:健讼、有虚惊、行移取勘反复。

谒见:可见、宜见山林之人、利见宜有声名之人。

出行:宜向利于东方、利山林之人、秋占不宜行,但恐虚惊。

坟墓:利于东向、山林中穴、秋不利。

姓字:角音、带木姓氏、行位四八三。

数目:四、八、三。

方道:东。

五味:酸味。

五色:青、绿、碧。

巽卦:五、木

巽为风、风天小畜、风火家人、风雷益、天雷无妄、火雷噬嗑、山雷颐、山风蛊。

天时:风。

地理:东南方之地、草木茂秀之所、花果菜园。

人物:长女、秀士、寡妇之人、山林仙道之人。

人事:柔和、不定、鼓舞、利市三倍、进退不果。

身体:股肱、气、风疾。

时序:春夏之交、三五八之月日时、三月、辰巳年月日时。

静物:木香、绳、直物、长物、竹木、工巧之器。

动物;鸡、百禽、山林中之禽虫。

屋舍:东南向之居、寺观楼园、山林之居。

家宅:安稳利市、春占吉、秋占不安。

饮食:鸡肉、山林之味、蔬菜、酸味。

婚姻:可成、宜长女之婚、秋占不利。

生产:易生、头胎产女、秋占损胎、宜向东南坐。

求名:有名、宜文职有风宪之力、宜入风宪、宜茶课竹木税货之职、宜东南之任。

求利:有利三倍、宜山林之利、秋占不吉、山林木货之类。

谋望:可谋望、有财、可成、秋占多谋少遂。

出行:可行、有出入之利、宜向东南行、秋占不利。

谒见:可见、利见山林之人、利见文人秀士。

疾病:股肱之疾、风疾、肠疾、中风、寒邪、气疾。

姓字:角音、草木傍之姓氏、行位五三八。

官讼:宜和、恐遭风宪这责。

坟墓;宜东南方向、山林之穴、多树木、秋占不利。

数目:五、三、八。

方道:东南。

五味:酸味。

五色:青绿、碧、洁白。

坎卦:六、水

坎为水、水泽节、水雷屯、水火既济、泽火革、雷火丰、地火明夷、地水师。

天时:雨、月、雪、霜、露。

地理:北方、江湖、溪涧、泉井、卑湿之地(沟渎池沼、凡有水处)。

人物:中男、江湖之人、舟人、盗贼。

人事:险陷卑下、外示以柔、内存以刚、漂泊不成、随波逐流。

身体:耳、血、肾。

时序:冬十一月、子年月日时、一六之月日。

静物:水带子、带核之物、弓轮矫揉之物、酒器、水具。

动物:豕、鱼、水中之物。

屋舍:向北之居、近水、水阁、江楼、茶酒肆、宅中湿地之处。

饮食:豕肉、酒、冷味、海味、羹汤酸味、宿食、鱼、带血、淹藏、有带核之物、水中之物、多骨之物。

家宅:不安一暗昧、防盗。

婚姻:利中男之婚、宜北方之姻、不利成婚、不可婚辰戌丑未月。

生产:难产有险、宜次胎、中男、辰戌丑未月有损、宜北向。

求名:艰难、恐有灾陷、宜北方之任、鱼盐河泊之职、酒兼醋。

求利:有失、宜水边财、恐有失陷、宜鱼盐、酒货之利。

交易:不利成交、恐防失陷、宜水边交易、宜鱼盐酒货之交易、或点水人之交易。

谋望:不宜谋望、不能成就、秋冬占可谋望。

出行:不宜远行、宜涉舟、宜北方之行、防盗、恐遇险阻陷溺之事。

谒见:难见、宜见江湖之人、或有水傍姓氏之人。

疾病:耳痛、心疾、感寒、肾病、胃冷水泻、痼冷之病、血病。

官讼:不利、有阴险、有失困讼、失陷。

坟墓:宜北向之穴、近不旁之墓、不利葬。

姓字:羽音、点水傍之姓氏、行位一六。

数目:一、六。

方道:北方。

五味:咸酸。

五色:黑。

离卦:三、火

离为火、火山旅、火风鼎、火水未济、山水蒙、风水涣、天水讼、天火同人。

天时:日、电、虹、霓、霞。

地理:南方、干亢之地、窑、灶、炉冶之所、刚爆厥地、其地面阳。

人物:中女、文人、大腹、目疾人、介胄之士。

人事;文画之所、聪明才学、相见虚心、书事。

身体:目、心、上焦。

时序:夏五月、午火年月日时、三二七日。

静物:雉、龟、鳖、蟹、螺、蚌。

屋舍:南舍之居、阳明之宅、明窗、虚室。

家宅:安稳、平善、冬占不安、克体主火灾。

饮食:雉肉、煎炒、烧炙之物、干脯之类、热肉。

婚姻:不成、利中女之婚、夏占可成、冬占不利。

生产:易生、产中女、科占有损、坐宜向南。

求名:有名、宜南方之职、文官之任、宜炉冶坑场之职。

求利:有财、宜南方求、有文书之财、冬占有失。

交易:可成、宜有文书之交易。

谋望:可以谋望、宜文书之事。

出行;可行、宜动向南方、就文书之行、冬占不宜行、不宜行舟。

谒见:可见南方人、冬占不顺、秋见文书考察才士。

官讼:易散、文书动、辞讼明辩。

疾病:目疾、心疾、上焦、热病、夏占伏暑、时疫。

坟墓:南方之墓、无树木之所阳穴、夏占出文人、冬占不利。

姓字:徵音、带火及立人傍姓氏、位行三二七。

数目:三、二、七。

方道:南。

五色:赤、紫、红。

五味:苦。

艮卦:七、土

艮为山、山火贲、山天大畜、山泽损、火泽睽、天泽履、风泽中孚、风山渐。

天时:云、雾、山岚。

地理:山、径路、近山城、丘陵、坟墓、东北方。

人物:少男、闲人、山中人。

人事:阻隔、宁静、进退不决、反背、止住、不见。

身体:手指、骨、鼻、背。

时序:冬春之月、十二月、丑寅年月日时、七五十月日。

静物:土石、瓜果、黄物、土中之物。

动物:虎、狗、鼠、百兽、黔喙之物。

家宅:安稳、诸事有阻、家人不睦、春占不安。

屋舍:东北方之居、山居、近石、近路之宅。

饮食:土中物味、诸兽之肉、墓畔竹笋之属、野味。

婚姻:阻隔难成、成亦迟、利少男童之婚、春占不利、宜对乡里婚。

求名:阻隔无名、宜东北方之任、宜上官山城之职。

求利:求财阻隔、宜山林中取财、春占不利、有损失。

生产:难产、有险阻之厄、宜向东北、春占有损。

交易:难成、有山林田土之交易、春占有失。

谋望:阻隔难成、进退不决。

出行:不宜远行、有阻、宜近陆行。

谒见:不可见、有阻、宜见山林之人。

疾病:手指之疾、脾胃之疾。

官讼:贵人阻滞、未讼未解、牵连不决。

坟墓:东北之穴、山中之穴、春占不利、近路边有石。

姓字:宫音、带土字傍姓氏、行位五七十。

数目:五、七、十。

方道:东北方。

五色:黄。

五味:甘。

兑卦:二、金

兑为泽、泽水困、泽地萃、泽山咸、水山蹇、地山谦、雷山小过、雷泽归妹。

天时:雨泽、新月、星。

地理:泽、水际、缺池、废井、山崩坡裂之地、其地为刚卤。

人物:少女、妾、歌妓、伶人、译人、巫师。

人事:喜悦、口舌、谗毁、谤说、饮食。

身体:舌、口、肺、痰、涎。

时序:秋八月、酉年月日时、金年月日、二四九数月。

静物:金刃、金类、乐器、缺器、废物。

动物:羊、泽中之物。

屋舍:西向之居、近泽之居、败墙壁宅、户有损。

家宅:不安、防口舌、秋占喜悦、夏占家宅有祸。

婚姻:不成、秋占可成、又喜、主成婚之吉、利婚少女、夏占不利。

生产:不利、恐有损胎、或利生女、夏占不利、生宜向西。

求名:难成、因名有损、利西之任、宜刑官、武职、伶官、译官。

求利:无利有损、财利主口舌、秋占有财喜、夏占破财。

出行:不宜远行、防口舌、或损失、宜西行、秋占宜有利。

交易:不利、防口舌、有争竞、夏占不利、秋占有交易之财喜。

谋望:难成、谋中有损、秋占有喜、夏占不遂。

谒见:利行西方见、有咒诅。

疾病:口舌咽喉之疾、气逆喘疾、饮食不冫食。

坟墓:宜西向、防穴中有水、近泽之墓、夏占不宜、或葬废穴。

官讼:争论不已、曲直未决、因公有损、防刑、秋占为体得理胜讼。

姓字:商音、带口带金字傍姓氏、行位四二九。

数目:四、二、九。

方道:西方。

五色:白。

五味:辛辣。

又万物之象,庶事之多,不止于此、占者宜各以其类而推之耳。

海按:宜熟玩之!为保证梅花易数全书原貌,故而保留不,但很多人把这一节叫做万物类象,作者可没这么叫,叫做八卦内外动静图!是有他的意思的。盖为何?卦有内外,动静之别。静体动用,卦中以分体用。但又能以全卦为内为体,而外应为动为用。所以如上,实则皆为内外动静之图,而非名万物类象。

心易占卜玄机

天下之事有吉凶、托占以明其机。天下之理无形迹,假象以显其义。故乾有健之理,于马之类见之。然卦象一定不易之理,而无变通之道,不可也。易者,变易而已矣。至如今日观梅复得革兆,有女子折花,异日果有女子折花,可乎?今日算牡丹得姤兆,断为马所践,异日果为马所践毁,可乎?且兑之属非止女子,乾之属非止马。谓他人折花有毁,皆有切验之真,是必有属矣。嗟呼!占卜之道要变通。得变通之道者,在乎心易之妙耳。

海按:心易者,三要十应也熟玩之也!而大家要明白的是,三要十应脱离卦本身一样可以使用,此种占法中,以黄鉴,韩海军及邓海一先生的俏梅花为代表法门。又有人提倡旺衰断法断梅花卦,当然也可以,如贾双萍女士的梅花用法。都属正法,但更要明白的是,此些法皆非梅花易之全貌,只能说是梅花易其中的一两种用法而已。都只是用到了三要十应中的一两个法门单独成法,并不完全,有志者,当卦不离应,应不离卦,合三要十应全法,融先后卦法一体并用,才能达到大成,用之久则通神之效。

占卜总诀

大抵占卜之法,成卦之后,先看《周易》爻辞,以断吉凶。如乾卦初九:“潜龙勿用”。则诸事未可为,宜隐伏之类。九二:“见龙在田,利见大人”。则宜谒见贵人之类。余皆仿此。

次看卦之体用,以论五行生克。体用即动静之说,体为主,用为事应。用生体及比和则吉,体生用及克体则不吉。

又次看克(刻)应。如闻吉说,见吉兆,则吉;闻凶说,见凶兆,则凶。见圆物,事易成;见缺物,事终毁之类。

复验已身之动静。坐则事应迟,行则事应速;走则愈速,卧则愈迟之类。数者既备,可尽占卜之道。必须以易卦为主,克应次之。俱吉则大吉,俱凶则大凶。有凶有吉,则详审卦辞及克应体用之类,以断吉凶也。要在圆,机不可执。

海按:卦未成而兆先起者,吉凶已判,立卦审来往可推前因后果如何。卦已成而兆未发,必取用外应决之!是为梅花全法。

占卜论理诀

数说当也,必以理论之而后备。苟论数而不论理,则其一见,而不验矣。且如饮食得震,则震为龙,以理论之,龙非可取,当取鲤鱼之类代之。又以天时之得震,当有雷声。若冬占得震,以理论之,冬月岂有雷声,当有风撼震动之类。既知以上数条之诀,复明乎理,则占卜之道无余蕴矣。

海按:卦类万物,理胜处验之。

先天后天论

先天卦断吉凶,止以卦论,不甚用易之爻辞,后天则用爻辞,兼用卦辞,何也?盖先天者未得卦先得数,是未有易书,先有易理,辞前之易也,故不必用易书之辞,专以卦断。后天则以先得卦,必用卦画,辞后之易也,故用爻之辞兼易辞以断之也。

又后天起卦,与先天不同,其数不一。今人多以坎一、坤二、震三、巽四、中五、乾六、兑七、艮八、离九,此数为用。盖圣人作易画卦,始以太极、两仪、四象、八卦加一倍数,自成乾一、兑二、离三、震四、巽五、中五、坎六、艮七、坤八,故占卜起卦,合以此数为用。又今人起后天卦,多不加时,得此一卦,止此一爻动,更无移易变通之道,故后天起卦定爻,必加时而后可。

又先天之卦,定时应之期则取之卦气。如乾、兑,则应如庚辛及五金之日,或乾为戌亥之日时,兑为酉日时。如震巽当应于甲乙及五木之日,或震取卯,巽取辰之类。后天则以卦数加时数,总之而分行卧坐立之迟速,以为事应之期。卦数时类,应近而不能决诸远者,必合先后之卦数取决可也。

又凡占卦中决断吉凶,其理洞见,止于全卦体用生克之理及参易辞,斯可也。今日以后天卦却于六十甲子之日,取其时方之魁、破、败、亡、灭迹等,以助决断。盖历象选时,并于周易不相涉,不可用也。

海按:此节上述已有多处论之。

卦断遗论

凡占卜决断,固以体用为主,然有不拘体用者。如起例中“西林寺额”,得山地剥,体用互变俱比和,则为吉,而仍不吉,何也?盖寺者,纯阳人居之地,而群阴剥阳之义显然也。此理甚明,不必拘体用也。又若有人问“今日动静如何”,得地风升,初爻动,用克体卦,俱无饮食矣,而亦有人相请,虽饮食不丰而终有请,何也?此人当时,必有当日之应,又有如何二字带口,为重兑之义。又有用不生体,互变生之而吉者,若“少年有喜色”,占得山火贲是也。又有用不克体,互变俱克之而凶者,如“牛哀鸣占”,得地水师是也。盖少年有喜色,占则略知其有喜,而《易》辞又有“束帛戋戋”之吉,是两者俱吉,互变俱生,愈见其吉矣。虽用不生体,不吉,不为其害也。“牛鸣之哀”,则略知其有凶,而《易》爻复有“舆尸”之凶,互变俱克,愈见其凶,虽用爻不克,不能掩其凶也。盖用易断卦,当用理胜处验之,不可拘于执一也。

八卦心易体用诀

心易之数,得之者众;体用之诀,有之者罕。余幼读《易》书,长参数学,始得心易卦数。初见起例,仅知占其吉凶,如以蠡测海,茫然无涯。后得智人,见授体用心易之诀,而后占事之诀,疑始有定。据验则验,如由基射箭,百发百中。其要在于分体用之卦,察其五行生克之理,而明乎吉凶悔吝之机也。于是易数之妙始见,而易道之卦义备矣。乃世有真实人,罕遇之耳。得此者,幸深秘之。

体用总诀

体用云者,如易卦具卜筮之道,则易卦为体,以卜筮用之。此所谓体用者,借体用二字以寓动静之卦,以分主客之兆,以为占例之准则也。大抵体用之说,体卦为主,用卦为事;互卦事之中间,刻应变卦为事之终应。

体之卦气,宜盛不宜衰。盛者,如春震巽、秋乾兑、夏离、冬坎,四季之月坤艮是也。衰者,春坤艮、秋震巽、夏乾兑、冬离、四季之月坎是也。

宜受他卦之生,不宜受他卦之克。他卦者,谓用、互、变也。生者,如乾兑金体,坤艮生之;坤艮土体,离火生之;离火体,震巽木生之。余皆仿此。克者,如金体火克,火体水克之类。

体用之说,动静之机,八卦主宾,五行生克。体为己身之兆,用为应事之端。体宜受用卦之生,用宜见体卦之克。体盛则吉,体衰则凶。用克体固不宜,体生用亦非利。体党多而体势盛,用党多则体势衰。如卦体是金,而互变皆金,则是体之党多。如用卦是金,而互变皆金,则是用之党多。体生用为之泄气,如夏火逢土(亦泄气)。

体用之间,比和则吉,互乃中间之应,变乃未后之期。故用吉变凶者,先吉后凶;用凶变吉者,先凶后吉。体克用,诸事吉;用克体,诸事凶;体生用,有耗失之患;用生体,有进益之喜;体用比和,则百事顺遂。

又看全卦中有生体之卦,看是何卦:

乾卦生体,则主公门中有喜益,或功名上有喜,或因官有财,或问讼得理,或有金宝之利,或老人上进财,或尊长惠送,或有官贵之喜。坤卦生体,主有田土之喜,或于田土进财,或得乡人之益,或得阴人之利,或有果谷之进,或有布帛之喜。震卦生体,则主山林之益,或因山林得财,或进东方之财,或因动中有喜,或木货交易之利,或因草木姓氏人称心。巽卦生体,亦主山林之益,或因山林得财,或于东南得财,或因草木人而进利,或以茶果得利,或茶果菜蔬馈送之喜。坎卦生体,有北方之喜,或受北方之财,或因水边人进,或因点水称心,或因鱼盐酒货文书交易之利,或有馈送鱼盐酒之喜。离卦生体,主有南方之财,或有文书之喜,或有炉冶场之利,或因火姓为而得财。艮卦生体,有东北方之财,或山田之喜,或因山林田土获财,或宫音带土姓人之财,物当安稳,事有终始。兑卦生体,有西方之财,或喜悦事,或食物玉金货利之源,或商音之人、或市口之人欣逢,或主宾之乐,或朋友讲习之喜。

又看卦中有克体之卦者,看是何卦:

乾卦克体,主有公事之扰,或门户之扰,或有财宝之失,或于金谷有损,或有怒于尊长,或得罪于贵人。坤卦克体,主有田土之扰,或于田土有损,或有小人之害,或有阴人之侵,或失布帛之财,或丧谷粟之利。震卦克体,主有虚惊,常多恐惧,或身心不能安静,或家宅见妖灾,或草木姓氏之人相侵,或于山林有所失。巽卦克体,亦有草木姓人相害,或于山林上生忧,谋事乃东南方之人,处家忌阴人小口之厄。坎卦克体,主有险陷之事,或寇盗之忧,或失意于水边人,或生灾于酒后,或点水人相害,或北方人见殃。离卦克体,主文书之扰,或失火之惊,或有南方之忧,或火姓人相侵。艮卦克体,诸事多连,百谋中阻,或有山林田土之失,或带土人相侵,防东北方之祸害,或忧坟墓不当安稳。兑卦克体,不利西方,主口舌事之纷争,或带口姓人侵欺,或有毁折之患,或因饮食而生忧愁。生克不逢,止随本卦而论之。

海按:这三节,统而论之,梅花中有几个很关键的问题,一,定象,二,外应法则,三,体用之法。作者很明白的说了,自己占卦,开始也没什么太高的准确率,到后来得智人授体用之诀后才能占事有准。而梅花易中的体用分法,皆以静为体,动为用。我前面说了,这也没错,因“体用云者,如易卦具卜筮之道,则易卦为体,以卜筮用之,此所谓体用者,借体用二字以寓动静之卦,以分主客之兆,以为占例之准则也。”梅花易数的作者讲,以易卦为体,以卜筮为用,而分主客之兆,这一观点是正确的,此外占卜总诀中讲到“次看卦之体用,以论五行生克,体用即动静之说。体为主,用为事。应、用生体与比和,则吉,体生用或用克体,则不吉。”这里点明了,体用既为动静,那何为动静呢?外应是不是动?卦是不是为静?如果是,动为用则指外应亦为用卦,作者在后面体用论中讲到“心易寓物之用,以体卦为主。然人知一体一用之常,不知一体百用之变。并体之变,全卦为内,卦内亦不知一用,而互变皆用也。这里指出了,互卦,变卦也是用卦。而内外论中“凡占卜,体用为内,诸应卦为外卦,此占卜之例也。诸应卦与“三要”之应,与“十应”之应,必合内外卦而断之也。苟不知内外卦为断,谓体用自体用,“三要”、“十应”自“三要”、“十应”,如此则鲜见其有验者……….似此之类,则内卦不可无外卦,外卦不可没内卦。占卜之精者,无非合内外之道也。”什么是应卦,三要十应也,指出了体互变为内,而三要十应为用之要点。而如果非要说死板一点,体用者,是以事为体,以卦的一切生克动变应为用。凡占,静体动用分出来的是事内外主客。而静者为事之体,其他一切生克动变应为外。而又如老人面带忧色类,静者为事,乾为实体,此又是一用法。细细辨别,其实不难。

 

天时占第一

凡占天时,不分体用,全观诸卦,详推五行。离多主晴,坎多主雨;坤乃阴晦,乾多晴明。震多则春夏雷轰,巽多则四时风烈。艮多则久雨必晴,兑多则不雨亦阴。夏占离多而无坎,则亢旱炎炎;冬占坎多而无离,则雨雪飘飘。

全观诸卦者,谓互变卦。五行谓离属火,主晴;坎为水,主雨。坤为地气,主阴;乾为天,主晴明。震为雷,巽为风。秋冬震多无制,亦有非常之雷;有巽佐之,则为风撼震动之应。艮为山云之气,若雨久,得艮则当止,艮者止也,亦土克水之义。兑为泽,不雨亦阴。

夫以造化之辨固难测,理数之妙亦可凭。是以乾象乎天,四时晴明;坤体乎地,一气惨然。乾坤两同,晴雨时变;坤艮两并,阴晦不常。卜数有阳有阴,卦象有奇有偶。阴雨阳晴,奇偶暗重。坤为老阴之极,而久晴必雨;阴气汇散,而久雨必晴。若逢重坎重离,亦曰时晴时雨。坎为水必雨,离为火必晴。乾兑之金,秋高明清,冬雪凛冽。坤艮之土,春雨泽,夏炎蒸。《易》曰:“云从龙,风从虎”。又曰:“艮为云,巽为风”。艮巽重逢,风云际会,飞沙走石,蔽日藏山,不以四时,不必二用。坎在艮上,布雾兴云;若在兑上,凝霜作雪。乾兑为霜雪霰雹,离火为日电虹霓。离为电,震为雷,重会而雷电俱作;坎为雨,巽为风,相逢则风雨骤兴。震卦重逢,雷惊百里;坎爻迭见,润泽九垓。故卦体之两逢,亦爻象之总断。

地天泰,水天需,昏蒙之象;天地否,水地比,黑暗之形。八纯离,夏必旱,四季皆晴;八纯坎,冬必寒,四时多雨。久雨不晴,逢艮则止;久晴不雨,得此亦然。又若水火既济,火水未济,四时不测风云;风泽中孚,泽风大过,三冬必然雨雪。水山蹇,山水蒙,百步必须执盖;地风升,风地观,四时不可行船。离在艮上,暮雨朝晴;离互艮宫,暮晴朝雨。巽坎互离,虹霞乃见;巽离互坎,造化亦同。

又须推测四时,不可执迷一理。震离为电为雷,应在夏天;乾兑为霜为雪,验于冬月。天地之理大矣哉,理数之妙至矣哉。得斯文者,当敬宝之。

人事占第二

人事之占,详观体用。体卦为主,用卦为宾。用克体不宜,体克用则吉。用生体有进益之喜,体生用有耗失之患。体用比和,谋为吉利。更详观互卦变卦,以断吉凶。复究盛衰,以明休咎。

人事之占,则以全体用总章,同决吉凶。若有生体之卦,即看该章八卦中生体之卦有何吉。又看克体之卦有何凶,即看前章克体之卦。卦无生克,只断本卦。

家宅占第三

凡占家宅,以体为主,用为家宅。体克用,则家宅多吉;用克体,则家宅多凶。体生用,多耗散,或防失盗之忧;用生体,多进益,或有馈送之喜。体用比和,家宅安稳。如有生体之卦,即以前章人事占断之。

屋舍占第四

凡占屋舍,以体为主,用为屋舍。体克用,居之吉;用克体,居之凶。体克用,主资财冷退;用生体,则门户兴隆,体用比和,自然安稳。

婚姻占第五

占婚姻,以体为主,用为婚姻。用生体,婚易成,或因婚有得;体生用,婚难成,或因婚有失。体克用可成,但成之迟;用克体不可成,成亦有害。体用比和,婚姻吉利。

占婚姻,体为所占之家,用为所婚之家。体卦旺,则此家门户盛;用卦旺,则彼家资盛。生体,则得婚姻之财,或彼有相就之意;体生,则无嫁奁之资,或此去求婚方谐。若体用比和,则彼此相就,良配无疑。

乾端正而长;坎邪淫黑色,嫉妒奢侈;艮色黄多巧;震美貌难犯;巽发少稀疏,丑陋心贪;离短赤色,性不常;坤貌丑,大腹而黄;兑高长,语话喜悦,白色。

生产占第六

占生产,以体为母,用为生。体用俱宜乘旺,不宜乘衰;宜相生,不宜相克。体克用,不利于子;用克体,不利于母。体克用而用卦衰,则子难产;用克体而体卦衰,则母难保。用生体,易于母;体生用,易于生。体用比和,生育顺快。

若欲辨其男女,当于前卦审之。阳卦阳爻多者则生男,阴卦阴爻多者则生女。阴阳卦爻相杂,则察所占左又人之奇偶以证之。如欲决其日辰,则以用卦之气数参决之。日期,用卦之气数者,即看何为用卦,于八卦时序之类决之。

饮食占第七

凡占饮食,以体为主,用为饮食。用生体,饮食必丰,体生用,饮食难就。体克用,则饮食有阻;用克体,饮食必无。体用比和,饮食丰足。又卦中有坎,则有酒;有兑,则有食;无坎无兑,则皆无。兑坎生身,酒肉醉饱。欲知所食何物,以饮食推之;欲知席上何人,以互卦人事推之。饮食人事类者,即前八卦内万物属类是也。

求谋占第八

占求谋,以体为主,用为所谋之应。体克用,谋虽可成,但成迟;用克体,求谋不成,谋亦有害。用生体,不谋而成;体生用,则多谋少遂。体用比和,求谋称意。

求名占第九

凡占求名,以体为主,用为名。体克用,名可成,但成迟;用克体,名不可成。体生用,名不可就,或因名有丧;用生体,名易成,或因名有得。体用比和,功名称意。

欲知名成之日,生体之卦气详之。欲知职任之处,变卦之方道决之。若无克体之卦,则名易就,止看卦体时序之类,以定日期。若在任占卜,最忌见克体之卦。如卦有克体者,即居官见祸,轻则上责罚,重则削官退职。其日期克体之卦气者,于八卦万物所属时序类中断之。

求财占第十

占求财,以体为主,以用为财。体克用有财,用克体无财。体生用,则有损耗之忧;用生体,则有进益之喜。体用比和,财利快意。欲知得财之日,生体之卦气定之;欲知破财之日,克体之卦气定之。

又若卦中有体克用之卦,及生体之卦,则有财。此卦气即见财之日。若卦中有克体之卦,及体生用之卦,即破财。此卦气即破财之日。

交易占第十一

占交易,以体为主,用为交易之应。体克用,交易成迟;用克体,不成。体生用难成,或因交易有失;用生体即成,成必有财。体用比和,交易易成。

出行占第十二

占出行,以体为主,用为所行之应。体克用可行,所至多得意;用克体,出则有祸,体生用,出行有破耗之失;用生体,有意外之财。体用比和,出行顺利。

又凡出行,体宜乘旺,诸卦宜生体。体卦乾震多主动,坤艮多主不动。巽宜舟行,离宜陆行。坎防失脱,兑主纷争之应也。

 

行人占第十三

占行人,以体为主,用为行人。体克用,行人归迟;用克体,行人不归。体生用,行人未归;用生体,行人即归。体用比和,归期不日矣。又以用卦为行人之盈旺,逢生,在外顺快;逢衰受克,在外灾殃。震多不宁,艮多有阻,坎有险难,兑主纷争之应。

谒见占第十四

占谒见,以体为主,用为所见之人。体克用可见,用克体不可见。体生用难见,见之而无益;用生体可见,见之且有得。体用比和,欢然相见。

失物占第十五

占失物,以体为主,用为失物。体克用,可寻,迟得;用克体,不可寻。体生用,物难见;用生体,物易寻。体用比和,物不失矣。

又以变卦为失物所在。如变是乾,则见于西北,或公廨楼阁之所,或金石之旁,或圆器之中,或高亢之地。变卦是坤,则觅于西南方,或田野之所,或仓廪之处,或稼穑之处,或土窖穴藏之所,或瓦器方器之中。震则寻于东方,或山林之所,或丛棘之内、钟鼓之旁,或闹市之地,或大途之所。巽则寻于东南方,或山林之所,或寺观之旁,或菜蔬之园,或舟车之间,或木器之内。坎则寻于北方,多藏于水边,或渠井沟溪之处,或酒醋之边,或鱼盐之地。离则寻于南方,或庖厨之间,或在明窗,或遗虚室,或在文书之侧,或在烟火之地。艮在东北方寻之,或山林之内,或近路边,或岩石旁,或藏土穴内。兑则寻于西方,或居泽畔,或败垣壁之内,或废井缺沼之中。

疾病占第十六

凡占疾病,以体为病人,用为病症。体卦宜旺不宜衰。体宜逢生,不宜见克。用宜生体,不宜克体。是故体克用,病易安;体生用,病难愈。体克用者,勿药有喜;用克体者,虽药无功。若体逢克而乘旺,犹为庶几。体遇克而更衰,断无存日。欲知生中有救,生体之卦存焉。体生用者,迁延难好;用生体者,即愈。体用比和,疾病易安。若究和平之日,生体之卦决之。若详危厄之期,克体之卦定之。若论医药之属,当审生体之卦。如离卦生体,宜服热药;坎卦生体,宜服冷药。如艮温补,乾兑凉药是已。

又有鬼神之说,虽非易道,然不可谓易道之不该。姑以理推之。如卦有克体者,即可测其鬼神。

乾卦克体,主有西北方之神,或兵刃之鬼,或天行时气,或乘正之邪神。坤则西南之神,或旷野之鬼,或连亲之鬼,或水土里社之神,或犯方隅,或无主之崇。震则东方之神,或木下之神,或妖怪百端,或影响时见。巽则东南之神,或自缢戕生,或枷锁致命。坎则北方之鬼,或水旁之神,或没溺而亡,或血疾之鬼。离则南方之鬼,或勇猛之神,或犯灶司,或衍于香火,或焚烧之鬼,或遇热病而亡。艮则东北之神,或是山林之崇,或山魈木客,或土怪石精。兑则西方之神,或阵亡之鬼,或废疾之鬼,或刎颈戕生之鬼。卦中无克体之卦者,不必论之。

又问:“乾上坤下,占病如何断?”

尧夫曰:“乾上坤下,第一爻动,便是生体之义。变为震木,互见巽艮,俱是生成之义,是谓不灾,逢生之日即愈。”

又曰:“第二爻动,如何?”曰:“是变为坎水,乃泄体败金之义。金入水乡,互见巽离,乃为风火扇炉,俱为克体之义。更看占时外应如何,即为焚尸之象,断之死无疑矣。以春夏秋冬四季推之,更见详理。”

又曰:“第三爻动,坤变艮土,俱在生体之义,不问互卦,亦断其吉无疑。”

又曰:“第四爻动,乾变巽木,金木俱有克体之义,互吉亦凶。木有扛尸之义,金为砖礅之推。是理必定之推,是埋尸必定之理。”

又曰:“第五爻动,乾变离,反能生体,互变俱生体,是其吉无疑。更有吉兆则愈吉。凶则迟而忍死,其断明矣。”

又曰:“第六爻动,乾变兑,则能泄体。互见巽艮,一凶一吉,其病非死必危。亦宜看兆吉凶,吉则言吉,凶则方凶。此断甚明。”

余卦皆仿此断,则心易无不验矣。

官讼占第十七

占官讼,以体为主,用为对辞之人与官讼之应。体卦宜旺,用卦宜衰。体宜用生,不宜生用;用宜生体,不宜克体。是故体克用者,己胜人;用克体者,人胜己。体生用,非为失理,或因官有所丧;用生体,不止得理,或因讼有所得。体用比和,官讼最吉,非但扶持之力,必有主和之义。

坟墓占第十八

占坟墓,以体为主,用为坟墓,体克用,葬之吉;用克体,葬之凶。体生用,葬之主令退;用生体,葬之主兴隆,有荫益后嗣。体用比和,乃为吉地;大宜安葬,葬之吉昌。

又用体之诀,始以十八章占例,以示后学之法则。然庶务之多,岂止十八占而已乎?乃大事之切要者,占者以类而推之可也。

海按:虽为体用之诀,实为用易之法门,但法是死法,人是活人,得意可以全忘反而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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